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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泰州学院本科生考研奖励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我校本科生报考研究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更多的学生实现自主发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1.报考研究生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应届本科生;

2.录取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

3.依据报考和考研录取学生人数设立考研组织个人奖和集体奖。

二、表彰与奖励

1.报考助学金:参与考研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学生,奖励100/人;

2.录取奖学金:考上“211工程”高校的学生奖励500/人,考上其他学校或科研院所的学生奖励300/人。若被录取者为特困生,凭录取通知书奖励2000/人;若录取者为贫困生或经济困难生,凭录取通知书奖励1000/人。

3.考研组织个人奖:按班级研究生录取人数奖励班主任150 /人。

4.考研组织集体奖:在毕业班各专业中依据报考和考研录取学生人数设立考研组织集体奖。按报考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本科生人数,奖励学生所在院系500/人;按考取“211工程”高校研究生人数奖励学生所在院系2000/人,按考取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研究生人数奖励学生所在院系1000/人。专业课辅导教师奖励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三、附则

1.学校成立本科生考研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励的组织与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对有弄虚作假行为者,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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