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是课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出台本细则。
一. 考试方法
根据课程的特点,积极采用多样化考试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种: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答辩式测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法组合。
二. 命题要求
1. 试卷采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
2. 确保试卷不出现差错。如果出现差错,在考试前必须改正,以免影响学生正常考试。
3. A、B卷试题:闭卷考试课试题必须同时提交A、B两套试题,且A、B两套试卷的相同试题不得超过试卷总分的20%。授课教师在提交试卷的同时提交“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4. 试题的覆盖面:应尽可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尤其是重点内容。并应避免内容重复。
5. 试题的难易程度:要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控制试题的难易程度,避免偏题、怪题。正常难易程度的试卷,学生考试成绩符合“正态分布”。
6. 考试课命题后打印样题,各教研室审核后经教学院长签字,由学院秘书统一将样题及试题电子文本送教务科,再集中送文印室印制。考试结束后,将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送教务科备案。
三. 阅卷
阅卷教师要根据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并注意下列问题:
1. 评分的公正性:教师应公正阅卷、评分。
2. 每门课程应至少有两位专任教师(不包括复核)以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阅卷。
3. 阅卷组严格按照评分细则仔细阅卷,一律用红笔标明卷首分、大题题首分、小题分。
4. 卷面质量:在错误的或空白的打“×”并表明所扣分值,严禁随意涂改,确实有错误需要更正的,阅卷教师必须在更正处签名。
四. 试卷分析
按照教务处要求认真统计、填写表中内容,并注意下列事项:
1. 试卷分析只对卷面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不包含平时成绩。
2. 利用计算机统计数据(全校统一),减少差错。
3. 成绩情况分析、命题分析和总体质量分析,要注意前后两届(及以上)的情况对比,即注意前后的变化,防止前面的错误在后面重复出现,使质量逐年提高。
五. 试卷装订
试卷按照学校规定装订、保管。
六. 试卷及考试成绩提交
1. 考试课试卷必须在考试周前5周提交学院审核。
2. 考试成绩必须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的第3个工作日提交,排在最后一天的考试,其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提交。
七. 奖惩措施
1. 任课教师在考试前的复习中不得泄露试卷原题。一经发现将在学院通报批评。
2. 不按本细则批改试卷的,不计算试卷工作量。
3. 不按照细则中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任务的,其出题或阅卷工作量按照0~50%进行核算。
4. 为了提高本学院学生的学风和诚信考试,监考教师应认真监考。一旦发现学生违纪、作弊现象,必须立即制止,并按学校规定完成相应的程序上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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